印度專利法部分修正條文已於2020年10月19日生效
2020/10/19 國際印度智慧局於2019年10月17日通過印度專利法修正案(G.S.R. 652(E).),修改後的法規已於2020年10月19日起實施,其修改條文重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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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人每財政年度須主動提交使用宣誓(Annual Working Statement),官方不再發提交通知,如逾期未提交將衍生罰款及罰則。 修法前印度智慧局每年會核發須提交使用宣誓通知,修法後官方不再核發此通知,專利權人須主動於每財政年度提交使用宣誓,如逾期未提交可處以罰鍰或最多6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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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使用宣誓的期限由每年度改為每財政年度。 提交使用宣誓的期限原為每年1月至12月,修法後改為每年4月1日至隔年3月31日,可申請延長6個月,最多延長至隔年的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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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宣誓書上須註明的專利使用收入改為大致收入。 修法前專利權人須於使用宣誓書上註明專利權使用收入的確切數字和數量,修法後註明大約收入金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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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使用宣誓書上關於合理價格和符合大眾需求程度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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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後如有多位專利權人(Patentee),可聯合提交1份使用宣誓,但專利如授權給多人(licensee),每位被授權人須分別提交1份使用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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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後PCT專利可透過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的數位存取服務(DAS)提交優先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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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智慧局可依審查需要要求提供優先權文件的英文翻譯並標明優先權案和新申請案相關的內容段落。
資料來源: 印度智慧局官網
http://www.ipindia.nic.in/writereaddata/Portal/Images/pdf/patents_amendment_rules_2020.pdf
專利部 林亭廷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