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利商標 : 義大利新增商標異議制度
2011/10/11 國際義大利經濟發展部於2011年7月8日在義大利的法律官方公報,公告了對於義大利商標註冊申請的異議期限及程序並開始實施。
對於2011年5月1日以後所提出的義大利商標申請案有異議者,可提出商標異議的申請;異議制度並適用於2011年7月以後於WIPO公報所公告且指定義大利的國際商標。
在異議期限方面,對於義大利商標,在公告日起三個月內可提出異議的申請;而對於國際商標指定義大利,則可於公告日下個月一日算起的三個月內提出異議。
至於提出異議的理由,則有下列規定:(1) 先前在義大利已提出申請/取得註冊的商標,並指定於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及 (2) 依義大利智慧財產權法第8條內關於肖像、姓名及標誌的規定。
新增的異議程序取代了之前須以提出訴訟的方式採取行動,不但減輕了商標所有權人的經濟負擔,也節省了時間。
取材自 INTA
律師 江大寧 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