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You deserve to have all the best profession 國際 全部資訊 中國 台灣 國際 回上層 澳洲商標【延展寬限期自12個月減至6個月】自2008年3月28日實施 2008/05/07 國際 依2006年修正的商標法,商標延展寬限自原本的12個月減少至6個月,並自2008年3月28日實施;而對於商標到期前12個月可以提出延展的規定則不變。 對於2008年3月27日前到期的商標,仍保有12個月的寬限期。 取材自澳洲智慧財產局 國際事務部 郭艾妮 編譯 分享: 上一則 返回列表 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