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商標【愛馬仕的凱莉包和柏金包之外觀形狀具識別性】
2008/05/16 國際世界聞名的凱莉包及柏金包為愛馬仕最經典的包包。這兩款包包最著名的地方是包包的形狀為梯形,而包包的設計可從背面扣到前面,並在包包正中間有一條皮帶穿越過,而兩條皮帶之正中間則加上有一個鎖扣來調整緊度。愛馬仕於近期內發現韓國製造商在販售包包外觀形狀相似於凱莉包和柏金包,因此,對該公司依違反商標法及公平法提出訴訟﹕
第一﹕韓國製造商所生產的包包與愛馬仕的凱莉包/柏金包,外觀形狀雷同,勢必會造成市面上消費者之混淆。
第二﹕韓國製造商在所生產的包包上面使用到愛馬仕的註冊商標 (英文字“H在橢圓形內”的商標)。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不但判決愛馬仕依侵害註冊商標的訴訟成立,同時依違反公平法及營業秘密法的訴訟也成立,因其符合三個要件,即
1.為著明商標且已成為標示商品來源
2.對造之使用與該著名商標近似或相同
3.因其之近似程度而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
在判決中,法院並指出,通常產品的形狀不具有標示商品來源的功能,除非下列任何一項條件符合﹕
1.此產品之形狀極為特殊,
2.此產品有獨特之設計並且使用了很長的時間,
3.此產品有獨特之設計並在短時間內有廣告強力宣傳。
通常消費者會要購買包包或其他時尚配件等,除了產品形狀及顏色,還有此產品的名聲及形象。凱莉包和柏金包以其高價位及限量著名,且其設計獨特,並因大量廣告成符合已擁有標示商品來源的功能,法院因此判決愛馬仕在公平法上勝訴。
取材自 INTA
國際事務部 郭艾妮 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