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You deserve to have all the best profession 國際 全部資訊 中國 台灣 國際 回上層 墨西哥商標:商標並存限制 2012/04/20 國際 2011年10月5日,墨西哥最高法院確認了對於商標並存的限制,即,與已註冊商標相同且指定於同樣商品上,即使為註冊人的子公司或關係企業,且取得先前註冊人的同意,亦不得取得註冊。 依據智慧財產權法第90條規定,”商標申請人以同樣商標申請註冊並指定於近似商品上,申請人與先前註冊人為同一人者,得准予註冊”,但該法條所稱”同一人”並不包括子公司或關係企業,亦不包括相同商品。 此份判決限制了相同商標,並無提及近似商標。 取材自 INTA 專案部 王靜婷 編譯 分享: 上一則 返回列表 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