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商標:電視連續劇名稱可構成商標
2008/08/15 國際蘇姍史蒂格伍德公司 (Susan Stigwood Pty Ltd)以SIX IN THE CITY為商標向澳洲智財局提出指定服務包括聯誼、聚餐與社交服務之商標申請案。美商家庭票房公司(HBO)則基於其Sex and the City(慾望城市影集名稱)商標以下列理由提出異議:
首先,家庭票房公司指出,由於系爭商標乃是敘述6個人在城市中社交的服務,故其為一不具識別性的商標。對於此點,該案聽證官指出,系爭商標並不具備直接敘述性且是其他基於善意的同業所不需使用的片語。
家庭票房公司亦指出,Sex and the City(慾望城市)連續劇之主題之一即為約會,而系爭商標所指定的服務亦包括社交服務,故相關消費者將會誤認2者間具備關聯性。此外,系爭與據爭商標具有相同數目的單字與字母,故2商標應屬近似。聽證官則表示認同下列事實:
慾望城市影集在澳洲確實為著名
相關觀眾知曉該影集是關於城市單身男女間的約會
該影集的觀眾與系爭商標的目標客戶屬同一人口區塊
然而,基於無任何證據顯示異議方使用據爭商標於經營聯誼服務,且兩商標中共有之in the city為日常用語,又據爭商標中之six與系爭商標中之sex字義截然不同,聽證官認為兩商標不具關聯性。
此外,聽證官亦以2商標並存並無近似之虞為理由駁回異議方的其他理由。儘管如此,最重要的是,聽證官確認了電視連續劇的名稱使用構成商標的使用。
為了裁決的完整性,聽證官亦考量了異議方宣稱其商標常被誤稱為sex in the city 的證據資料及因此與系爭商標構成混淆誤認的主張。唯因據爭商標中之six與系爭商標中之sex字義截然不同,故無混淆誤認的問題。而聽證官最終裁決駁回此異議案。
此案之重要性在於確認了電視連續劇的名稱可構成商標。然而,如異議方欲在此案中取得成功,則需證明其使用據爭商標於系爭商標的指定商品或服務上。
取材自 Blake Dawson, Sydney
國際事務部 潘俞均 編譯